环境影响评价

Environment and Ecology in the Three Gor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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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目标和管理模式建议》日前在北京发布。该建议报告提出,应在“十三五”期间为我国城市建立明确量化的垃圾管理目标,在总结国内外经验基础上提出新的管理模式建议,具体包括强制源头分类、建立资源回收专项基金、推进特许经营、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等政策建议。该建议报告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宋国君领衔的研究组完成。
报告指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增加,1979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2508万吨,2014年增长至17860万吨,增长7.12倍,垃圾围城问题刻不容缓,然而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尽管长期试点,却一直没有明显进展。生活垃圾剧增引发一系列环境、经济和社会问题,已成为制约城市化进程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之一。管理城市生活垃圾是城市政府的基本职责,从“十二五”期间生活垃圾管理规划的目标和管理效果看,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总体上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城市政府和全社会的努力。
报告认为,“十二五”期间我国生活垃圾管理规划重点是垃圾的无害化,但未提及达标排放,对减量化、资源化仅提出原则性、试点性的措施,整体未涉及低成本化目标,没有针对各个城市设置目标,目前我国垃圾管理的现状不容乐观。
该报告建议,国家为每个城市制定量化的“十三五”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目标:无害化目标制定的原则是,省会城市和直辖市、2013年无害化处理率已经达到90%及以上的城市在“十三五”结束时均要实现100%无害化处理,2013年在80%及以上的城市“十三五”应达到95%,其余城市均应达到85%;减量化目标制定的原则是,“十三五”末期,省会和直辖市的人均垃圾日清运量应不超过0.65千克,其他城市则不应超过0.8千克;资源化目标制定的原则是,参照减量目标,制定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目标,且各城市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率不低于30%,并在信息统计体系基础上制定分品种的可量化目标;低成本化目标的原则是建立全过程的社会成本统计体系,并公开生活垃圾管理各个环节尤其是成本的信息,让政府和企业接受公众监督,促进管理效率提高,降低无害化前提下的垃圾收集、转运、末端处置成本。
为实现以上目标,建议报告提出应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基于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低成本化“四化”目标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模式,并详述了管理模式涵盖的政策建议,其中包括强制源头分类、建立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回收管理基金、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管理领域的特许经营、加快推进焚烧厂和填埋场排污许可证制度,以及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管理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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