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Environment and Ecology in the Three Gor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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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环保部7日发布公告,注销31家机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加上此前注销的42家机构的环评资质,仅是今年环保部就注销了73家机构的环评资质。

 

自从环评机构“红顶中介”问题被中央第三巡视组指出后,环保部开启了史上最严的环评机构整肃行动,除了环保部直属的8家环评“红顶中介”已全部完成脱钩外,隶属于地方环保部门的140家机构也已完成脱钩。

 

除了“红顶中介”必须脱钩外,环保部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环评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以严厉打击环评资质出租出借等违法行为,并公开处理了几批问题环评机构及个人。

 

对环评机构的大力整肃行动极大地净化了环评机构领域,使得一些出借出租环评资质或是无能力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要么彻底整改,要么自动退出环评领域。

 

环保部公告说,这31家环评机构被注销的原因系资质证书有效期已满,但是,这31家环评机构并未提出资质延续申请。今年2月2日,因同样原因,环保部曾公开注销了42家环评机构的资质。记者注意到,今天被注销环评资质的31家机构中,有近半数隶属于当地的环科所,而这些环评机构是否属于“红顶中介”仍需证实。

 

环保部要求这31家环评机构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交(寄)回环保部。“若不服,可在收到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环保部说。

 

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16年 第16号


 

关于注销31家机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的有关规定,我部决定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以下简称资质)证书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的31家机构资质予以注销。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上述机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交(寄)回我部。上述机构如不服本公告决定的,可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规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环评机构需要继续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0个工作日前申请资质延续。资质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我部予以注销资质。请各环评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向我部提交资质延续申请材料。

 

附件:注销资质的机构名单

 

环境保护部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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